各有关单位:
为促进我校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,产出更多更高水平的科研成果,依据《PG电子·(中国)官方网站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琼台〔2022〕262号)和《PG电子·(中国)官方网站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管理办法(暂行)》(琼台〔2023〕93号),学校对2022年立项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给予配套。获得纵向课题资助的老师,可根据各自项目开展的进度申请2023年度和2024年度配套金额。
根据《PG电子·(中国)官方网站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管理办法(暂行)》(琼台〔2023〕93号)规定,下拨配套经费当年未使用完的,不再留转下一年度。获得配套经费的项目,依据经费申请使用额度,项目结题时要完成相应的考核。
项目负责人填写《PG电子·(中国)官方网站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使用计划书》《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2023年度申请表》和《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2024年度申请表》提交二级学院审批后,由二级学院汇总于9月1日17:00前将Word版电子文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,纸质版送至科研处505室,财务处审批和科研处审批由科研处统一办理。
联系人:宋老师,黄老师
联系电话:65735009
邮箱:keyan@mail.qtnu.edu.cn
附件:
1.《PG电子·(中国)官方网站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2.《PG电子·(中国)官方网站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管理办法(暂行)》
3.PG电子·(中国)官方网站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使用计划书
4.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2023年度申请表
5.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2024年度申请表
科研处
2023年8月16日